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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7-14 09:16:01瀏覽次數(shù):1284次
聯(lián)系我時,請告知來自 儀表網(wǎng)【電池高低溫性能測試|蓄電池高低溫沖擊試驗】東莞長豐專業(yè)生產(chǎn)檢測設(shè)備,恒溫恒濕箱、高低溫試驗箱、冷熱沖擊試驗箱全國供應,品質(zhì)保障,保修一年,終身維護。
電池高低溫性能測試|蓄電池高低溫沖擊試驗
高低溫沖擊試驗箱功能:電池高低溫性能測試主要檢測電池的放電性能,環(huán)境適應性試驗(溫度循環(huán)、恒定濕熱等)的高低溫模擬試驗,達到電池高低溫情況保護和短路保護等電池不變形、不漏液等情況發(fā)生來等確保電池安全性能試驗。
長豐高低溫沖擊試驗箱符合標準:
1.GB/T10589-1989低溫試驗箱技術(shù)條件;
2.GB/T10592-1989高低溫試驗箱技術(shù)條件;
3.GB2423.1-89低溫試驗Aa,Ab ;
4.MIL-STD810D方法502.2;
5.GB/T2423.4-93(MIL-STD810)方法507.2程序3;
IEC68-2-1 試驗A;
IEC68-2-2 試驗B 高低溫交變;
IEC68-2-14 試驗N.
電池國標標準測試要求之一
試驗電池和電池組在試驗溫度等于75±2℃下存放至少6小時,接著在試驗溫度等于-40±2下存放至少6小時。兩個試驗度之間的時間間隔為30分鐘。這一程序須重復10次,接著將所有試驗電池和電池組在環(huán)境溫度(20±5℃)下存放24小時。對于大型電池和電池組,暴露于試驗溫度的時間至少應為12小時。如果無重量損失、無滲漏、無排氣、無解體、無破裂和無燃燒,并且每個試驗電池和電池組在試驗后的開路電壓不小于其在進行這一試驗前電壓的90%。電池和電池組即符合這一要求。有關(guān)電壓的要求不適用于*放電狀態(tài)的試驗電池和電池組。
*長豐儀器試驗設(shè)備可根據(jù)客戶尺寸要求訂做
電池高低溫性能測試|蓄電池高低溫沖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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