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不少人都穿上了時下流行的防曬衣,希望能夠抵御紫外線照射,避免皮膚被曬傷。盡管這些防曬衣面料不同、花色各異,但大都很輕很薄,再加上亮麗的顏色和防曬功能,一下子讓防曬衣火了起來。不過說了這么多,這個防曬衣真能做到名副其實做到又防曬又透氣涼快嗎?
近日,記者走訪了深圳的一些服裝市場和戶外用品專賣店,記者一圈走訪下來,發(fā)現(xiàn)市面上一些“防曬衣”的“防曬性能”基本上都是靠商家的口頭宣傳,而在衣服的標簽或者是掛牌上大多沒有注明“防曬”或者是“紫外線防護”等字眼,更不用說是一些*的指標了。那么這樣的“防曬衣”,真的名副其實嗎?
記者在市面上隨機挑選了七款顏色各異,價格在二十元到近千元不等的商家宣城具有防曬功能的“防曬衣”,把他們送到深圳市質(zhì)量計量檢測研究院紡織與輕工產(chǎn)品檢測所的實驗室,工程師利用美國Labsphere公司的UV-2000抗紫外透過性能測試儀,對商家宣稱是防曬服的七個樣品按照國家標準GB/T 18830-2009《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進行了防紫外線性能的檢測。
檢測結果七個樣品中,其中五個產(chǎn)品是不合格的,也就是說,他們是不具備防紫外線性能的。
UPF即紫外線防護系數(shù),通常我們用它來反應產(chǎn)品防紫外線的性能,UPF指數(shù)越高,防紫外性能越好。而按照GB/T 18830標準規(guī)定,當產(chǎn)品的UPF>40且T(UVA)AV<5%時,才可以稱之為防紫外線產(chǎn)品。
從本次檢測見過來看,5款不合格的樣品,盡管商家宣稱可以防曬,但是比對國家標準,其并非防紫外線產(chǎn)品。除此之外,國家標準還要求,防紫外線的產(chǎn)品標簽上要標有三方面內(nèi)容,既本標準的編號,UPF值級別,以及相關提示。而本次所檢測的所有樣品均沒有此標識。
國家關于防曬標準GB/T 18830是推薦性標準,但如果要稱自己的產(chǎn)品為防紫外線產(chǎn)品,那就必須遵循這個標準。
其實,防曬就是防紫外,不能僅憑商家的口頭宣傳我們就相信他的產(chǎn)品是具有防紫外線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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